保险产品本质上是契约合同,是我们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签订的平等协议,我们按时交保费,以后出事了,保险公司得按条款约定赔我们一笔钱。
因为是法律合同,受到《合同法》、《保险法》的双重约束和保障,所以签订双方要以最大诚信原则做事。
比如保险公司要在合同中,要明确以下几点:
1。交钱的人(投保人)需要每期交多少钱、如果不交钱逾期怎么处理、中途想要退保怎么做。
2。受保护的人(被保人)发生对应的风险事件,保障理赔的标准是什么,哪些免责事项不赔。
3。拿钱的人(受益人)是谁,领取理赔金的时候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之前,都需要审查被保人的相关资质,大体分为三项:
一是健康情况,想要合法有效签订这份保单合同,需要满足保险公司事前要求的健康告知内容,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核保审查。
对于像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乙肝、胃炎、胆肾结石、子宫肌瘤等等,都需要向保险公司进行如实告知,提供体检报告、病例材料等进行核保审查。
只有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同意承保的,签订的保单合同才算有效;如果我们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要么故意隐瞒、要么大意疏忽,不管哪种情况,签订的这份保险合同,在一开始就存在效力瑕疵。
我在保险公司工作的时候,经常翻看到很多法院诉讼案例,里面70的纠纷,都与未如实告知有关,有的客户所患疾病并不满足投保条件,发生理赔情况下,保险公司拒赔的结论得不到客户认同。
二是投保职业,自己从事的职业是否危险,是否在保险公司这份保单的拒保职业类型里,需要我们在投保付费前看清楚。
我在《身体健康的你,可能一样买不了保险》这篇文章中,详细介绍了各类职业的投保情况,大家可以多看看。
三是收入证明,有些意外险和寿险保单,在购买高额保额时,需要提供收入证明材料。
如果投保前没如实告知,这份保单如果还处于犹豫期,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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