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农民夫妇领着女儿走进了派出所,报案称孩子受到了侵犯。强奸幼女可是重罪,公安民警不敢怠慢,火速展开了调查,发现事情另有蹊跷。 事情的起因源于一段对话,一个是花季少女小A,一个是学校门口小卖铺的年轻老板娘Z。 别人都用手机支付,你怎么从来不用? 我没有手机。 让你爸爸给你买一个呀! 他才不会给我买,他总说没钱。 那你想要吗? 想是想可我没钱买 唉,你知道苹果手机吗? 就这样,在Z的蛊惑下,年幼无知的小A迷失了自我,一步步走向了深渊。在Z的安排下,小A的第一次以8000块钱的价格,贩卖给了一位中年大叔。买手机的钱是有了,可是落到她的手里就没有那么多了,她得到了自己卖身款的四分之一。 2000块钱对于小A来说,可是一笔巨款,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也不敢花出去。那个夜晚成了她的梦魇,惊恐和羞辱感折磨着她。 家里人察觉了她的异常,逼问下得知了女儿的糗事,犹如晴天霹雳一般,她的父母崩溃了。商量再三,他们带着女儿和赃款走进了派出所的大门 很快,Z和中年大叔落网了。 中年大叔声称对方是自愿的,自己是付钱给Z了,就算犯罪顶多是嫖娼。孰不知《刑法》第236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就算不懂法,从道德来讲,面对一个跟自己孩子同龄的少女,怎么下得去手? 而Z就更可恨了,她不光自己生活混乱,还蛊惑未成年卖淫。经查,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所以,当她被捕的时候,表现的十分淡定,或许知道这一天迟早要来。 就这样,小A一次鬼迷心窍,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迹,对自己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 我们大骂犯罪分子的同时,也要反思,社会上诱惑这么大,为什么偏偏小A会中招?究其原因,无非是家庭教育的缺失,自己爱慕虚荣在作祟。 孩子的教育,是个复杂,细致,长期的工程,稍不注意,就会酿成大错,作为家长,任重而道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