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法定申报期到6月30日截止。这个时间跨度,对一个有退税或者补税要求的国家公民来说,完全足裕使用。 笔者想表达的是,这个申报退税,对我来说,到底有多大作用。因为,我早早在4月份时,就已经按照要求,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退税申报,最后退税了不到200元。可不要小看这200元,这200元是在满足三项附加扣除基础上的,分别是孩子教育,赡养老人和住房贷款。 也就是说,做为职场中人,下有孩子需要上学教育,上有没有收入的老人需要孝养,中有沉重的住房贷款压身,却根据国家税法要求,给予了我不到200元的年度退税。在这高物价、高消费社会,200元能解决我的什么问题?是因为我的年收入低,给予我退税少?既然收入低了,还需要我交工资收入税?还是因为国家退税力度太小?退税力度太小,又何必劳心费力地退这点税钱呢? 不过还好,有这200元打到银行卡里,总比没有强,至少也能买袋大米加桶食用油的,就当是国家发给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