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乐在先秦诸文化中显示着自己的个性,它的发展轨迹与自身特色鲜明地标示着秦人发展的历程和它所表现的民族精神。
秦乐在先秦诸文化中显示着自己的个性,它的发展轨迹与自身特色鲜明地标示着秦人发展的历程和它所表现的民族精神。
先秦乐律学
自先秦以来即与音乐文化史、自然科学史中的许多问题互有关联;分别与计量科学、古代声学、古算法、天文与历学、乐器制造工艺、古乐种的宫调体系、旋宫方法、记谱法等各个方面互有关联地发展着。古代乐、律理论出自“共生”过程,理论的表述也互为条件;乐学、律学的发展也互有因果关系,律制上新的方法起源于旋宫的要求,新律制的应用也是重新确立宫调系统的原因。漫长的古代社会中又曾有各种非平均律的律制起着主要作用,主宰着乐器的调律和民族音调的特点。因此,正如乐与律的关系在实践中的不可分割一样,一部乐律学史也同样不可就律学史与乐学史两个分立的范畴来作割裂的考察。乐律学史的发展阶段分期问题,历来并无成说。由于它和音乐艺术的各个历史时期在文化形态上密切相关,由于中国乐律学史是随着音乐实践的需要而发展着的,根据音乐史上发生过的重大变化,分别按照:酝酿期(远古及夏商)、奠基期(西周)、经学期(秦、汉)、演化期(魏晋隋唐)、整理期(宋元明清),共5个阶段分述如下:酝酿期上古至商周之际,为歌舞乐三者紧密相关的“乐舞”时期。人们对乐、律的熟悉处在感性阶段。实践中,夏、商古磬的实测音高反映出人们已有绝对音高观念。自新石器时期以来,已根据自然听觉的需要,在乐器制作中作倾向于纯律关系的调律。《虞书》“律和声”的记载反映出先民对乐、律的关系已有初步理解。进入西周的社会历史阶段前,商代五音孔陶埙已具备吹奏出11个半音(包含某些半音关系)的可能性,已为周代十二律理论的产生预备了前提条件。奠基期西周中晚期至战国间,为王侯宫廷钟磬乐得到高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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