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去年因为疫情的原因,很多商家都倒了,尤其是做餐饮的,那叫一个惨。不过很快政府也推行了摆摊政策,很多小车子就纷纷出现在大街上,在某天晚上我下完班,路过一个推车摊子,买了一串鱼丸子,虽然还是那丸子,但是味道,价格,还有事物都已物是人非,不禁让我回想起童年。 那时我读小学,学校旁边都是推车摊,一边煮着丸子,一边吆喝着,快来尝尝又香又好吃的鱼丸嘞!这香味真的是让我直流口水,等下课铃一响,我就飞奔学校门口,叔叔,我要两串鱼丸,还要一串油豆腐!然后我又提醒了叔叔,不要加辣哟,我吃不了。一会功夫,叔叔说:给,小朋友,一块五。我匆忙掏出两块钱,还没等找钱,我就一口一个鱼丸,一下就吃完了,也满足地笑了笑。刚要跟叔叔道别,叔叔看到城管,就急忙推着车消失在我眼前,只留下那残余的鱼丸香味。不过,自那以后我再也没吃到了,也就等到了这天。 为什么这些小贩摊子看到城管就跑呢,又没偷没抢的,不就是小本经营吗?于是乎,我问了我律师朋友张某,他是这么跟我说的,如果是在所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位置摆摊卖鱼丸之类的,属于个体工商户的形式,不需要必须成立公司,但是不是在指定的位置的话,那就不具备营业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