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赵原野,更多军人故事请关注鹰眼观天。 我在农村长大,小时候听长辈聊天,说起村子里谁谁是复原军人,都带有敬慕之意,那意味着他见过大世面。 过年的时候,村子里有一项最喜庆的活动,就是敲锣打鼓地到现役和退役军人家里送温暖,很多孩子跟在后面,形成浩浩荡荡的队伍。 到了军属家,首先贴春联,什么一人当兵,全家光荣、归田不失疆场志,解甲犹怀战士情之类,只要有院落的人家,都是一定要把春联贴在大门口的,以显自豪。 根据村里的经济条件,还要送上两斤猪肉等过年的东西,猪肉一定是那种肥肥的,老人都特别欢喜。 后来随着经济发展,送的东西多起来,也开始有发抚恤金之类,但没有了那种热热闹闹的场面,似乎也少了一种感觉。 当进入退役军人安置阶段,各地出现了从军人职业到另一职业转换过程中被矮化的问题,影响了退役军人的发展,也影响军队士气。 对此,国家陆续出台了一些等行政性法规,以图规范地方上的保障工作。 但这些法律规定只是从某个方面涉及退役军人问题,都是边边角角的,不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来保障退役军人的生活和发展问题。 而且其效力和一部系统的法律也相差甚远,因而导致从法理上、强制性上无法为退役军人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法律的不足造成了责任的不清晰,以及内动力和保障力的弱化,致使相当一部分的政策在执行阶段遭遇操作性不强,缺乏约束力和强制性。 所以,制定一部专业法,显得尤为必要,这就是《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重要性。 弄好了,可以彻底厘清各部门的相关职能责任,清晰业务方向,确定主管机构,在法律上进行权利责任的明确划分。 弄好了,可以更好地维护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也给历史遗留的退役老兵问题一个解决方向,以及为现役及刚刚退役的军人指明一个发展方向。 由此,我认为,这是时代的进步,不管是对退役军人还是现役军人,都是一件大事,而且是大好事,必须支持! 好事当然要办好。 客观地说,退役部成立之后,围绕保障广大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做了很多工作。并且依据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形成了初稿,又广泛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反复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对草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而且还发布了草案全文,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最后的定稿应该说吸收了绝大多数人的正确意见建议,总的看是比较令人满意的。之后就是落实了。 那么,我也征询了许多退役军人朋友的意见,他们都极其热情,介绍了非常多的情况,他们的奋斗、努力、拼搏,得到的嘉奖、荣誉、表彰,面临的困难、问题、挣扎,以及无奈、无助,心酸、苦楚,快乐、幸福。 (更多生活感悟,请关注鹰眼观天,欢迎投稿) 下面先看看一些转业军官的情况: 我们单位一个技术副团从师转业过来的,定级别职级全是科员,发绩效奖精神文明奖全是按照副调,那你说给他定性的到底是什么?没有一个人说得清楚! 我们这里,正营,一般是二级主任科员,副团没有实职的,也是二级主任科员。 现在我们单位套改,他们不承认你部队的实职,所以地方凡是任过实职即使退下来的都能定上,就是因为我们部队的实职不是给单位干的你就不能同等晋升。 我现单位一位军转,原部队任团政委七年,转业后安排副调研员,转业干了十四年,现在变为四级调研员 上面这些都是退役军人的原话! 你想想看,一个人干到部队的团政委,难度不比一个人在地方干到县委书记小啊,而且级别还相同。 怎么就好意思把任职七年的实职军转干部安排副处虚职? 而且,职级并行本来是为了给这些吃了亏的人一个弥补的机会,但是,有些地方就硬生生搞成了自留地! 总不能说,你是为国家做了贡献,回来要占用我们单位的位置吧? 还有一位老士官,他告诉我,自己在部队干了16年,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带过兵、立过功、受过奖,参加空军的大比武还拿过第一名! 但是,转业后被安排在一个效益非常差的企业,然后,就被裁员了。 他说:我们不怕累,但我们怕受委屈,青春全奉献给了部队,回来找个工作都不容易呀。 我问他现在干什么工作,他说现在自己承包了一点儿出口集装箱装卸的活儿,只是太累了。 我鼓励他你有部队的那种精神干什么都能行! 他回答:有了部队的经历什么苦也能挺过去! 他这话反而让我有些酸楚。 但我希望,退役军人都要立志奋斗,互帮互助,再创出一片天地来! (更多退役军人故事,请关注鹰眼观天,欢迎投稿) 鹰眼观察: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报效祖国,无怨无悔。 有边疆就有军人,有军人就要退役。 伤了退役军人的心,谁还会去现役? 没有了和平的国度,岁月静好能有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