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小麦,原来只是西亚地区的一种野草,样本量很少,稀稀疏疏的,完全过着一种靠天吃饭、自生自灭的日子。但是我们运气好,后来逮着了一种奴隶,叫人。 人的身体是花了几百万年时间从猿变过来的,一开始,他们只适应在树林间蹿上蹿下,在草原上长途奔跑。 直到有一天,我们偶遇了:他们吃了我们的种子,觉得美味、可口。从此,我们就建立起一种密不可分的关系。 我们驯化他们,让他们给我们除去石块,除草、灌溉、施肥、浇水、然后还保护我们。 从此,他们习惯了低头哈腰,春播、夏锄、秋收、冬藏的日子,他们把这种生活称为农耕社会。 我们和奴隶的相遇虽然不过一万年,但是我们的成绩非常好:由于他们对我们的不断传播,我们现在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粮食作物。 在各种农作物中,我们的栽培面积和总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位:面积现在已经到了200多万平方公里,相当于英国国土面积的10倍,一年我们生产的种子有6亿多吨,虽然有一部分让那些奴隶给吃了,但是总体上我们是嫌的,你看那些奴隶现在也不过70多亿人口,哪有我们小麦成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