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9号)、公安部政治部《关于抓紧组织实施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07〕3号)、《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南发〔2005〕6号)和南宁市委组织部、市政法委、市编办、市人事局《关于南宁市公安系统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配备等问题的意见》(南组通〔2005〕1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隆安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领导班子
局党委书记、局长、局督察长:刘险峰
政委:黄时军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陆超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万瀚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颜继刚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宗勇
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黄卫东
机构设置
根据规范设置县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县公安局的机构设置包括内设机构(执法勤务机构和综合管理机构)、监管场所、公安派出所。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内设机构11个,其中执法勤务机构8个,下设16个中队;综合管理机构3个。内设机构不定机构规格。
1。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
(加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指挥中心下设综合中队、机要通信中队共2个中队。
综合中队。研究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与公安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掌握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政策动向,为局党委的业务工作决定提出建议,为全局的业务工作提供咨询和帮助;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分析、反馈有关社情的公安信息;
负责全局公安业务统计分析、综合上报工作;
协助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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