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升奖是一个国家级奖项,是我国印刷界的最高奖励,也是由国家批准设立的印刷界的最高奖励,素有中国印刷界的“奥斯卡”之誉。本项奖励每四年评选一次,以后改为每两年评选一次,主要奖励在长期的工作中,为中国印刷业的管理、科研、生产和教育做出卓越贡献者。
奖项评审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组织评审四年一届部级(中宣部批准)的“毕异印刷奖”及有关奖项。该奖获奖者应该是为发展我国印刷事业,推动印刷技术进步而勤奋工作的人。奖励对象主要是在印刷及其设备、器材研究开发、经营管理、教育诸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
作为中国印刷界的最高奖“毕升奖”,从一九八七年开始至今已连续评选出六次。本奖原名中国印刷技术协会毕升奖,后于1989年3月14日经中国印协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讨论,“中国印刷技术协会毕升奖”改为“毕升印刷奖”。
获奖条例
(2002年3月5日经中国印协五届四次常务理事会通过)
第一条
为了纪念我国活字印刷术创始人毕升对人类文化作出的卓越贡献,表彰对印刷事业作出突出贡献者,促进印刷技术进步,加速我国印刷事业的发展,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特设立“毕升印刷技术奖”。
第二条
毕升印刷奖是印刷方面的最高奖励,获奖者应是为发展我国印刷事业,推动印刷技术进步而勤奋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印刷及印刷设备、器材的科学技术研究中有重大成就者(如在较重要科研开发项目承担主要负责人并获得国家或部级二等以上奖励,在科技创新中做出重大贡献等);
2。领导和组织科学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成绩显著者(如适时提出带有发展前途的重大科研课题,开发研究成果比较多且有明显社会经济效益,科研成果获国家或部级二等以上奖励且能很快转变成产品等);
3。经营管理印刷企业,成绩突出,效益显著,其经验有推广意义者(如在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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