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周(?前95年),字长孺,西汉南阳郡杜衍县(在今河南南阳市西南)人,出身小吏,甚有能名。义纵任南阳太守时,“以为爪牙”,推荐他为廷尉史(廷尉属官)。他为张汤服务,汤称赞之,官至御史。受命查办沿边郡县因匈奴侵扰而损失的人畜、甲兵、仓廪问题。他在查办过程中,严格追究造成损失的责任,很多人因此被判死罪。由于他执法严峻,奏事称旨,因而得到武帝的赏识,加以重用,同减宣更替任御史中丞十余年。
简介
汉武帝时代,以执法严刻着称的,除张汤外,还有杜周、赵禹、王温舒、义纵、减宣等人,其中杜周尤为突出。
根据《前汉书》记载杜周出生于南阳杜衍县人,本来是南阳太守手下的一名办事,通过巴结上司得利,受推荐给张汤,升为廷尉史。他办事专门看上司的意思。上司中意的人他就故意减轻罪状,上司厌恶的人他就加以打击。在他任廷尉职期间被关入监狱的人数大增,被关监狱的时间也延长。他的做法还受到武帝赏识,任命他为御史大夫,上升到三公的地位。家资无数。他的两个年纪大的儿子都成为重要地区的郡守,控制黄河两岸重地,而且和他们的父亲一样残暴。只有少子杜延年为人宽厚。
杜周平素沉默寡言,老成持重,外宽柔而内深刻,史称“内深刺骨”,比起当时以严酷着称的其他一些“酷吏”,执法尤为严酷。当上廷尉之后,“其治大放(仿)张汤而善候伺”,即善于揣摩武帝的旨意,“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者,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以便开释。有人责备他说:“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这是批评杜周办案,不以法律条文为准绳,而以皇帝的意旨为转移。他回答说:“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着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意思是,所谓法律,就是以皇帝意旨为准。
诏狱的增加
武帝后期,用刑益严。杜周任廷尉时,秉承武帝旨意,极严刻之能事。每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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