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少林寺与森马服饰过招引发关注。 少林寺关联公司称森马擅自将少林功夫用作服装标签及商品名称,侵犯了少林寺的商标专用权。而森马却称曾通过少林寺下属单位的合作公司获得了授权,应该有些误会。 此事引发争议,不少人认为少林文化属于社会公共品,少林寺不应借此捞钱。热门君觉得,这种看法是有问题的 少林功夫服装侵权? 少林功夫是公认的中国传统文化瑰宝,然而商用少林功夫可能涉嫌侵权。 9月1日,少林寺官网发布声明称,森马Semir各线下实体店以及电商平台官方店铺在售的Semir国潮跨界合作国潮少林功夫森马系列服装,将少林功夫用于服装标签及商品名称,并未获得授权。 少林寺方准备与森马服饰方取得联系,但对方拒绝沟通,相关线上商品被下架后再次上架销售。 声明还称,少林功夫在服装类商品上的所有权人为中国嵩山少林寺,森马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对少林寺知识产权的侵犯。同时,所谓森马少林功夫联名服装,易误导消费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此事引发关注,森马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森马是通过少林寺下属单位的合作公司获得了授权,应该有些误会,正在进一步沟通中。 热门君注意到,中国嵩山少林寺名下共有143件商标,在服装鞋帽类商品上持有少林少林生活等四件商标。 争议袭来 少林寺棒打森马,引发网友质疑。 这群和尚商业化太严重了。 少林寺赚的钱难道还要分给天竺? 中华文化什么时候变成了个人的无形资产? 少林功夫只是一种抽象概念吧?电视里面说少林功夫没见你出来收钱呀。 不难看出,公众普遍认为少林功夫属于全社会,森马的行为是在弘扬中国文化,轮不到少林寺来指手画脚。 实际上,被少林寺棒打的远不止森马一家企业。 2000年1月,广东天马果饮品有限公司获准注册了少林商标,核定使用在水果蜜饯、果皮、腌制蔬菜等商品上。2016年3月,少林寺对此提起无效宣告请求,获得法院支持。 2007年,少林寺向工商部门申请撤销重庆中医少林堂拥有的刘少林堂商标,原因是担心误导消费者,但堂主刘光瑞称,刘少林是其父亲的姓名,与少林寺无关。今年1月,此案有了结果,刘少林堂商标得以维持。 公共品or私有资产? 少林文化发展了1500多年,已深入中国人的骨髓,成为了某种意义上的公共品。如今,少林寺却以保护知识产权为由四处捞钱,是不是太自私了? 热门君想说,质疑少林寺前,我们不妨把目光投向全球。 10多年前,与少林相关的商标在美日欧遭到大量抢注,日本商标事务所一名负责人曾善意提醒少林寺,你们再不行动,这个世界都快搞不明白正宗少林寺、少林拳是中国的还是日本的了。 当时比较有名的例子是,德国商人埃逸那戴勒曾花两年时间在欧盟15国注册了11个类别的少林商标,经营范围涉及武术教学、武术表演等。经谈判,少林寺成功收回商标权,授权戴勒家族在德国成立少林文化中心,并派出两名少林寺武僧长期留守执教。 由此可见,少林文化虽是社会的公共财产,却也应当受到知识产权保护。要求少林寺坚守不与世争的圣洁底线,最终只会使其在浩浩荡荡的现代商业大势中失去保护,走向末路。 (图片来自网络)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