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不是免罪牌,拖得了一时,保不了一世;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此前,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熊良根,男,1953年出生,汉族,高中文化。 该案属于延期审理。 因为在在初次开庭审理时,被告人熊良根表现异常。 随后经鉴定后系精神障碍,暂无诉讼能力。 而后经过治疗后,症状缓解,被认定为有诉讼能力。 有如下犯罪事实。 2017年4月15日上午7时30分许。 熊良根与妻子戴某两人在家中卧室内因为琐事爆发激烈冲突。 双方扭打在一起,肢体频繁接触。 因为事发地点为杂物间,工具驳杂。 熊良根捡起了在地上的木板打击戴某。 之后又使用铁榔头对着戴某的身体各个部位进行殴打。 其中也包括最致命的头部。(而后续的鉴定结果也是表明了戴某因为钝器打击导致颅脑死亡) 如此凶残打击之下,戴某未能逃过魔掌。 直接当场死亡。(殁年62岁) 而回过神来的熊良根,所做的事情也并非是忏悔或者进行报警。 是想着竭力掩盖自己的罪行。 他拿来汽油,随后浇灌倒戴某尸体上。 随后进行焚烧。缺舟: 在庭审过程中,熊良根有所辩解。 他表示自己并非是有意杀害妻子,而是因为对方偷情。 在案发后熊良根也写了一份遗书。 大致内容就是对于自己的遗产进行了分配。 然后把锅都甩给了妻子,说自己没有病,都是妻子害的。 在经过证人证言的说法之后。 可以总结出来,其实熊良根是有着强烈的被害妄想。 他在患脑梗之前,就开始到处和人说他老婆偷人。 患了脑梗之后,这种状态逐渐严重。(在此次时事件之前,还有过要掐死戴某的举动) 已经是上升到了极度不信任,甚至两个人在一起吃饭。 都会让戴某先吃,以此来确定没毒,防止对方伤害自己。 周围人都表示戴某是一个好人,表示戴某并没有什么出轨行为。 相反很多人都劝戴某离开熊良根,因为觉得这个人有些神经质。 但是戴某却说:放心不下他(指熊良根) 综上所述,结合熊良根自身的有罪供述。 法院认为被告熊良根主观上积极追求受害者的故意死亡。 使用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恶果。 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而所谓的婚外情行为,经过彻底调查后,证据不足,与事实不符。 所以熊良根主观恶意性极大,而且在未显示有明确矛盾的情况下。 使用残忍手段枉害无辜性命,事后还有焚尸情节。 属于恶劣范畴。 同时也认为熊良根在犯案时,控制力削弱,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相关罪行,属于坦白从宽。 最终还是因为精神病的缘故,没有判处熊良根死刑。 判了无期。 看到这件事,有些唏嘘。 我们经常说用爱去感化一个人,但是却忘了他是否值得。 有病不是理由。 是他自己不想去改变,不想去变好。 他对于爱无感,整日和猜疑作伴。 你对他千般好,他置若罔闻;可但凡有些坏,他就怨恨于心。 对于这样的暴力病人,如果不是送往精神病院控制。 那么也应该进行药物治疗。 否则一旦发病,他所做的不是伤害自己,而是将暴力发散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