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靖公署是民国时期国民革命军的指挥机构。绥靖公署是由抗战时的各战区改编而来,全面内战爆发时仅剩第1、第2、第11和第12战区,后来也分别改编为西安绥靖公署、太原绥靖公署、保定绥靖公署、张垣绥靖公署。
绥靖释义
绥靖一词中国古已有之,最初是安抚、保持地方平静的意思。想来张伯伦的绥靖政策最初也不是贬义的,这样翻译不过是一般的意译罢了。只是最终的效果证明了绥靖的失败,后来才引申为为求苟安而去做一些违反理性与原则的行为,甚至这种行为里还有一种非理性的纵容。
绥:安定、安抚。《诗恒》:“绥万邦。”《三国志薛综传》:“绥边抚裔。”
靖:安定。《书无逸》:“嘉靖殷邦。”
绥德、靖远和镇南、北平一类地名一样都是取个吉利话罢了。
指挥机构
抗战开始时,国民革命军的指挥机构是按总部战区兵团集团兵团(兵团,路)军师旅团,共7级才到战术单位;1940年后简化为总部战区集团军军师团,6级指挥机构;这极大提高了部队的作战指挥能力。可是抗战结束后,国民党为了照顾论资排辈及抢占地盘等非作战使命,又将指挥机构扩编为总部行营(行辕)绥靖公署(战区)绥靖区兵团整编军军(整编师)师(整编旅)团共8级,才出现大量机构重叠、人浮于事。从统帅部到最基层的战术单位都经常发生上级越权指挥,下级不听命令的严重影响战斗力的情况。
1946年国民党山东当局贯彻蒋介石的“党政军通力协作”、对“赤患”实行总体战的指令,在济成立以王耀武为主任,山东省政府主席何思源、国民党山东省党部主任委员庞镜塘为副主任的“山东绥靖统一总指挥部”,统辖徐州绥靖公署设在山东境内的第二、第四、第九、第十、第十一绥靖区党政军各机关。
职权
绥靖公署以“绥靖主任”为主官,其职权常与省政府相交错,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三月十三日行政院与军事委员会会衔颁布《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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