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杏文(1927年4月1日2005年6月5日),江苏省灌南县人。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新中国成立后,历任重工业部大连工程公司第一副经理、国家计委副主任等职。1985年6月调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1987年在中共十三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1988年1月任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1991年5月任国家计委副主任。
2005年6月5日,芮杏文在北京逝世,享年78岁。
人物生平
芮杏文,1927年4月1日出生,江苏灌南县百禄镇人。194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管理专修科毕业,大专学历,工程师。
1944年至1946年,苏北滨海县民运队队员,在苏北公学、华中建设大学、山东大学政治系学习。
1946年至1950年任东北局组织部干事,吉林化工厂机械场副主任,锦西炼油厂机电科科长、机械场主任,锦西化工总厂三分厂主任。
1950年至1951年在中国人民大学专修科学习。
1951年至1952年任东北工业部干部学校组教科科长。
1952年至1958年任重工业部大连工程公司第一副经理,吉林第八机械安装公司经理,化学工业部吉林化工建设总公司副经理,化工部第一安装公司经理。
1958年至1966年任化工部兰州化工厂副厂长,兰州化学工业公司副经理,开封化肥厂指挥部指挥长,第七化建公司经理。
1966年至1969年“文化大革命”中待分配工作。
1969年至1970年任化工部青海七五工程指挥部副指挥。
1970年至1978年任北京石油化工总厂领导小组副组长、基建指挥部第一副指挥,北京市城市规划局领导小组副组长,北京市国防一办副主任、党组成员。
1978年至1984年任第七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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