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裁判所(拉丁语:InquisitioHaereticaePravitatis),或称异端裁判所、异端审判,是在公元1231年天主教会教宗格里高利九世决意,由道明会设立的宗教法庭。
此法庭是负责侦查、审判和裁决天主教会认为是异端的法庭,曾监禁和处死异见份子。
设立
宗教裁判所13~19世纪基督教会侦察和审判异端的机构。又译宗教裁判所审判所、宗教法庭。旨在一切反教会的异端,以及有异端思想的人。
宗教裁判所是从13世纪上半叶建立的。教皇英诺森三世为镇压法国南部阿尔比派异端,曾建立教会的侦察和审判机构,是为宗教裁判所的发端。
功能
震撼。历史很难客观,也很难有一定之论。惟其如此,我们才应该抱着更加宽容和开放的态度去探究过去,从而更好地理解现在和将来。
右图为西班牙画家戈雅所画的《宗教裁判所》。
在指斥天主教会的罪恶时(人们经常这么做),人们总是把宗教裁判所作为一个突出的例子。那些对欧洲历史没什么兴趣的人们清楚地知道,宗教裁判所是一个由狂热而残忍的教士主导的机构,这些教士拷打、残害并杀死敢于挑战教会权威的人。在现代,“宗教裁判所”这个词既代表一个机构,也代表一个历史时期。如果自己主持的听证会被称为“宗教裁判所”,这对大多数议员来说绝不是一种恭维。
不过,近年来人们对宗教裁判所进行了更多的研究。在准备千禧年庆典的过程中,教皇约翰保罗二世要求学者们探明宗教裁判所时期所发生的一切。1998年,梵蒂冈向来自世界各地的30位学者开放了宗教法庭(HolyOffice,宗教裁判所的现代继任者)的档案。现在,学者们最终写出了长达800页的报告,并在罗马召开新闻发布会将之公诸于众。其中最令人震惊的结论是,宗教裁判所并不像人们想的那么恶劣。拷掠并不多见,那些被送到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人中也只有大约1被执行了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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