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图制:是一种以图甲为单位,由图董甲正先行垫付田赋尾欠,然后在各图甲内拢图清算的田赋催征方式。
简介
清代我国南方地区(以江西最突出)实行的一种田赋征收制度。
在我国传统社会,那些热衷于乡村相助相恤、孝友睦族的善行美德,常常被冠以“义”的评价和推崇,如义民、义士、义举、义庄等。这种基于道德力量所建立起来的社会救助和社会治理方式,曾经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其表现内容和存在范围甚至超出于民间私权力的秩序,直接承载着国家公权力在基层社会的运作,如盛行于清代的义图制度就是其中一例。
兴盛
江西义图制
清代义图制度以江西为最发达。江西义图制,始于清代漕运兑本色之际,是一种团体催征税银的方式。它以一图(里)为赋税经征单位,大家立约共守,不逾限期,免受追呼,并选定图长(图董)、甲正,由其负责按限攒齐完缴。义图制这一经征方式,在清代江西部分州县运行颇有成效,“义宁、武宁、奉新、靖安、高安、新昌交缴及时,皆由义图之为之。”(梅雨田《慎自爱轩录存》卷二《江西丁漕宽严两穷如何整顿议》)
运行机制
关于义图制的运行机制,有的地方志有所说明,如《安义县志食货》载,“安邑五乡皆立义图,其法以十甲为一图,轮充图长,完赋各有定期,逾期而不纳者,倍罚之。
故民常输将恐后,官不勤劳,民不逋负,此风最为近古。”通过民间道义力量来督促乡民相助相诫,进而催征皇粮国税,减少中间环节的勒索并有效控制税收逃欠,不失为一项值得提倡的税收征管制度。
现存资料
现存重要资料如一本题为《名花堂录》的京控案卷,系道光年间江西省上高县部分图甲状告县衙书吏勒增税银案,该案卷内保存了完整的图议、图约,对研究义图制在民间推行的具体方案和细节,是非常难得的原始记录。图议十条,主要规定一图之内的漕粮征收时限、米质、水脚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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