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指:以现有的知识和物质,在特定的环境中,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方法、元素、路径、环境等等),并能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创新方法论是研究创新过程中有没有逻辑顺序、规则、方法以及有什么样的顺序、规则与方法为宗旨的哲学研究。
基本信息
创新与发现、发明方法论区别
首先,要把创新方法论与科学研究方法论和科学发现方法论加以区别。
创新是指:以现有的知识和物质,在特定的环境中,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方法、元素、路径、环境等等),并能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按照“创新”的定义,“创新不是科学或技术,而是价值。创新不只是发生于组织之间的某种事,而是组织以外的一种变革。创新应以它对环境的影响来衡量。因此,一个工商企业中的创新始终必须以市场为中心,如果创新以产品为中心,很可能产生一些‘技术上的奇迹’,而报酬却另人失望。”(这相当于将技术发明专利束之高阁,实现不了市场价值,这也就说不上是创新。所以,创新不是以科学中的发现或技术上的发明作为其标准,而是以实现市场价值为其判别标准。
这中间特别要注意的是在发现或发明的成果与这些成果转化为新产品、新服务之间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差别,而恰恰是后者才能称作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它要求付出的劳动以及所花的代价比前者(即发现、发明)要大得多,困难得多。《科学时报》2002年8月14日有一篇题为《从企业为主体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文章中说:“据统计预测,浙江省专利技术和产品的实效率以40,其中宁波、温州、台州、绍兴等市高达50以上这是该省把专利工作作为事关全省发展全局特别是技术创新大局的基础性、综合性工作来抓的结果。”(如果把专利的发明与使专利技术产业化的创新两者混淆起来,在实践中就有很大的危害性,人们误以外有了发明就有了创新,其实相比之下后者要难得多。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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