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隶属于湖南省岳阳市,位于湖南省东北部,处汨水、罗水上游,汨罗江自东向西贯穿全境,东与江西省修水县、铜鼓县交界,北与湖北省通城县和湖南省岳阳县相连,南与浏阳市接壤,西与长沙县、汨罗市毗邻。平江县是湘楚文化源头之一,被誉为“蓝墨水的上游”,有“中华诗词之乡”的美誉。平江是著名桂花蜜源之乡、黄金产地及林业重点县之一。
2015年9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推进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出台。根据《方案》,平江县成为湖南国土资源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市)。2018年9月26日,平江县荣获2018年“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地区称号。2019年3月1日,经过实地检查和第三方实地评估平江县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同意脱贫摘帽。
2019年3月6日,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平江县名列其中。2019年11月,平江县入选“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历史沿革
古属三苗国,秦属罗县,东汉末年设县,后唐定名平江。
春秋时,平江属楚附庸罗子国。
秦朝时期,置罗子国为罗县。
汉末时期,将罗县东部划为汉昌县,三国时又改名吴昌县。
唐神龙二年(公元706年),析湘阴县东境置昌江县;后唐同光元年(公元923年)为避庄宗祖父李国昌讳,以县治周围地势平坦,江水至此平静无波,改称平江县。
1986年1月27日,撤销岳阳地区,将湘阴县、临湘市、华容县、汨罗市、平江县划归岳阳市管辖。
1996年,平江县面积4125平方千米,人口约98万人。辖13个镇、14个乡:汉昌镇、三市镇、长寿镇、加义镇、龙门镇、安定镇、伍市镇、向家镇、瓮江镇、虹桥镇、南江镇、浯口镇、梅仙镇、三阳乡、大坪乡、三墩乡、大洲乡、木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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