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为有轻蔑侮辱意味的用法)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各地法律定义有别),其父亲母亲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
未婚生子这种行为总体上受到道德的谴责,会产生流言蜚语、父母责骂、亲人不理解。
简介
发音
【拼音】sshngz
【英语】sideslip,lovechild
【广义】非婚生子女,在中国法律和婚生子女保护程度不同,但有同等权利继承遗产。
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为有轻蔑侮辱意味的用法)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各地法律定义有别),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
历史
现时不少国家及地区的法律都赋予非婚生子女较婚生子女较少的权利,即使他们拥有同样的公民权利。在从前的中国、英国、美国等地,非婚生子女常会被视为耻辱。未婚妈妈常会被逼或被游说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时非婚生子女会由外祖父母或其他已婚亲属抚养,生母则以非婚生子女的姊姊、姑母、姨母等身份出现。直至1960年代,英国和美国才开始不把非婚生子女视为耻辱。在华人社会,至今依然有不少人认为非婚生子女(尤其是婚外情所生的子女)令家族蒙羞。
父权社会传统文化中,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所受的谴责往往不及生母所受的那么强烈,除了对男女的性行为有不同标准外,另一个原因是难以确定生父是谁,有些生父亦因此不用负担任何责任。已婚女性与丈夫以外男性所生的子女,有些会成为生母丈夫名义上的子女,甚至他们名义上的父亲也不知道自己并非他们的亲生父亲。而在容许一夫多妻的社会里,已婚男性与无婚姻关系的未婚女性若生有子女,可以把该女性娶为平妻或纳为妾侍(视乎不同时代、地域的法律和女性的身份而定),生父与生母建立婚姻关系后,子女亦变为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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