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完全赞成新婚姻法保护婚前财产。其次,新婚姻法确实对女性不公平,它间接不承认女性的婚内付出。有些人对这一条不理解,认为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平分是保护了女性的婚内付出,认为女性如果因为照顾家庭和孩子,因为生育丢掉工作,丈夫的收入有一半属于妻子,这样就是保护女性的家庭付出了,其实不然。表面上看女性因为照顾孩子和家庭没有参与工作,但夫妻共同财产保护了她的家务劳动。但是,女性付出的不仅仅是那几年的工资,而是一生的事业生涯的中段。比如,如果女性不中断工作照顾家庭,可能离婚以后的工资已经逐年提升到了很高的水平,但如果中断了工作,离婚以后重新找工作薪水会比一直在工作低很多。 所以,公平的婚姻法,除了保护婚前财产,夫妻婚后财产共有这两条之外,应该加上离婚后有工作一方向因生育或者照料家庭中老人和小孩而离职的一方提供一定比例的赡养费。而这一条在很多欧美国家都有。此外,还需加一条,对婚内出轨一方少分财产。这样才能真正保护为家庭付出的一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