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陕西省柞水县人民法院就一起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霍昌金,男,1966年(实于1976)出生,汉族,不识字。 有如下犯罪事实。 自2010年开始,霍昌金利用自己女儿霍某睡觉,妻子不在家的时候。 多次对其进行猥亵和侵害。(8岁猥亵、9岁性侵) 甚至在霍某有所防范锁门的情况下,翻窗进入实施奸淫。 这样的噩梦般生活在2017年3月份迎来了最极端。 这个时候的霍昌金已经是非常变态。 在他眼里,这不是女儿,也不是妻子。 只是自己的玩物。 一种畸形为了满足自己欲望,从而实施控制。 供其淫乐的工具。 如果说之前,还只是偷摸,从这时候起就已经是同床而眠。 已经不在躲避妻子,因为对方的容忍,已经无限放大了他的权欲。 只要他想,他就可以实施性侵。 霍某曾经就说过她的母亲知情,但是不管。 而霍某母亲是说有过多次劝阻,但最终听之任之。 这样的日子,无疑是折磨般的地狱。 在反抗之前,她想过逃离。 和自己在网上认识的男友,去西安游玩,在那里服药自杀。 但是最终给霍昌金打了电话,被抢救回来。 从这里其实也能够看出,这种多年来的极端迫害。 在一个封闭空间,无助的情况下,侵害他的人,成为了她最先想到救助自己当人。 这何尝不是一种悲哀和讽刺呢? 或许是经历过死亡,她终于下定决心。 她把霍昌金送进去蹲大狱。 终于在2019年6月24日上午。 霍某借故出家,进行报警。 而让人无语的是在霍某报案当天之前的夜里。 霍昌金居然把霍某带到他自己父母的卧室,对于霍某实施奸淫。缺舟: 到案后的霍昌金不知悔改。 变成自己既没有使用暴力手段,也没有和霍某发生关系。 你可以说他在做垂死挣扎,也可以理解为他早已变态到不觉得自己行为是错的。 自己做无罪辩解,给辩护人都整蒙了。 只能淡淡的留下一句:请公正判决。 法律的公正判决,必然要给予霍昌金最严厉的判罚。 他的性侵次数和程度,以及带给霍某的伤害,通过生理鉴定结果就可以发现。 霍某在报案的时候,还是未成年人。 但是她的私处,却以呈现出陈旧性处女M破裂。 有已婚未产式,这个术语我们就算不去查,仅仅通过字面意思也能够理解。 最低的程度仅仅是没有通过Y道进行分娩。 你就知道这些年来,霍某的遭遇。 而这种长时间的性侵,让她从拒绝,反抗,妥协,再到麻木。 一点点的绝望,将她吞噬,最终选择了谅解。 我们无法理解这个决定,就好像无法对她的遭遇感同身受一样。 法院审理后认为。 根据相关《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当中所规定的七条里(见下图)。 霍昌金就犯了其中的四条。 霍昌金和霍某系父女关系,具有特殊的保护责任。 初次猥亵和强奸均不满十周岁 长时间多次性侵幼女,性质恶劣。 且多次强行闯入霍某卧室实施奸淫。 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25日起至2033年6月24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