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文法(19142001),江西省兴国县杰村乡人。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参加了长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解放军师政治委员、军政治部副主任、主任,武汉军区干部部部长,武汉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副政治委员,中共武汉军区党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荣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人物生平
1930年10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红军赣南独立师、红三军团七军二十师、瑞金县模范三师战士、班长,红九军团三师八团政治处青年干事、科长,红三十二军九十四师营政治教导员,红三十二军政治部青年科科长。参加了中央苏区一至五次反“围剿”战争和攻打赣州城、广东南雄等战役战斗。参加了二万五千里长征。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八路军一二师三五九旅七一八连政治指导员、营政治教导员,八军留守兵团研究班学员,骑兵团副政治委员兼政治处主任,陕宁联防军特务营政治委员,三五九旅政治部组织科副科长、科长。在抗日战争极其艰苦复杂的斗争环境中,他奉命执行保卫陕甘宁边区、保卫党中央的光荣任务,多次率领部队参加反“扫荡”、反蚕食、反封锁战斗和南泥湾大生产运动。1938年,三五九旅奉命驻防绥德,保卫黄河,任连政治指导员的钟文法率部设防吴堡。吴堡河对岸的山西柳林镇,盘踞着日寇一个中队,在八路军眼皮底下奸淫烧杀。钟文法亲率30名战士,夜渡黄河,一举端掉日寇炮楼,歼灭了日寇一个小队,八路军却一无伤亡。他执行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积极开展抗日宣传活动,动员各界人士投身抗日救亡运动,为巩固和发展抗日根据地作出了贡献。解放战争时期,曾任冀东军区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冀东独立第十旅政...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