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网传吉林监狱一在押服刑人员逃脱,逃脱人员朱贤健,男,朝鲜籍,1982年10月13日出生。 刑事判决书显示,朱贤健曾因犯偷越国境罪、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6000元,驱逐出境。服刑期间,朱贤健曾两次获得减刑,分别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和八个月。19日,吉林市船营公安分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目前朱贤健仍在逃,正组织人员全力进行搜索。 林监狱罪犯朱贤健利用收工时间,通过攀爬AB门雨棚翻至监墙,强行脱逃,目前下落不明。 据网传朱贤健逃跑视频显示,朱贤健先在监狱内爬上了数米高的AB门雨棚,随后从雨棚翻至监墙,最后从监墙上跳出监狱。在落地后,朱贤健缓缓爬起,然后迅速跑走。监狱内多人目睹了朱贤健逃跑的全过程。 吉林省吉林监狱目前已发布悬赏通告称,凡是提供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十万元;凡是提供线索直接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十五万元。19日,吉林监狱附近一名商户介绍,目前街上到处可见巡逻的民警,从昨晚至今晨,他们家店面已经被询问过5次。 现在到处都是监控,朱贤健跑得了初一,跑得掉十五吗?奉劝那些犯罪服刑分子,只有老老实实接受教育改造,争取重新做人,才是违反分子唯一的出路! 一名服刑犯越狱逃跑,实际上危害性是比较大的,尤其是在逃跑期间,需要衣食住行,那么必然会想方设法的去盗窃或者抢劫他人财物,因此对于越狱的人来讲,是极具危害性的。 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加大搜捕力度,避免此人在外期间又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在大众眼中这就是一次越狱,但是在法律界定上又不太一样。 首先,脱逃不同于越狱,脱逃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 而法定上的越狱,又称暴动越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包括已决犯和未决犯;主观方面是故意。 前者(脱逃罪)主体比后者(暴动越狱)多出几个主体,依法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行为上,后者是暴力犯罪。 刑罚上,前者处罚所有参与的人。后者仅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脱逃罪有共犯。但是暴动越狱罪本来就是聚众犯罪,不存在共犯一说。 在朝鲜,偷渡国境最高可以直接枪毙。 所以,越狱是他能唯一活下来的方式,假设被抓,还能多被判几年,横竖死不了。 挺魔幻的,可以拍电视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