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组织体制是指国家行政组织内部的各层级之间,各部门之间的权责配置关系和结构体系的各种制度规范的总和。
行政组织体制类型
决策权归属划分
根据行政组织中最高决策权所属人数可分为首长制和委员会制。
(1)首长制:又称为一长制或独任制,是指行政组织的法定最高决策权归一个行政首长执掌的组织体制。
优点:权力集中,责任明确,指挥灵敏有力,易于保守秘密,减少不必要的摩擦和损耗,能迅速完成任务。
缺点:行政决策大权由首长一人独揽,导致滥用权力,营私舞弊而无人牵制监督。首长个人在精力、体力、知识、智慧、才能方面的局限,不利于对行政事务的周密考察与恰当处理。
(2)委员会制:又称合议制。是指行政组织的法定最高决策权由两个以上的委员通过委员会议集体执掌的组织体制。
优点:能够集思广益,容纳多方面的意见,处事考察周全,委员互相牵制,有利于权力监督。
缺点:责任不明确,容易造成争功诿过的弊端,委员间相互协调不易,力量难以集中,决策迟缓,并且容易泄露决策机密。
功能性质划分
行政组织构成单位的功能和性质可分为层级制和职能制。
(1)层级制:又称分级制。指行政组织纵向分为若干层次,上下层业务性质相同,但有隶属关系,业务范围由上至下逐层缩小的组织体制。
优点:组织系统业务相通,便于沟通领导。权力集中,从上到下辐射开来,有助于统一指挥。
缺点:上级任务繁杂,往往顾此失彼。缺乏专业分工,工作弹性小。各层级行政首长权力集中,要求下级对上级的绝对服从,容易造成独断专行。
(2)职能制:又称分职制。指行政组织横向依据不同的业务性质、职能而平等划分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围大小基本相同的组织体制。
优点:分工明确,有助于工作专业化,提高行政效率,行政首长也有精力进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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