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收入指工业企业在销售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时,按销售价格从购货单位取得的货款收入(包括价外补贴收入)。按现行产品税和增值税规定,从事工业品生产的纳税人,应根据产品销售收入的金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或整体税额。工业企业自己生产的应税产品,用于本企业非生产项目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应视同销售,依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定义
销售收入也叫营业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发生在商品产品、自制半成品或提供劳务,使商品产品所有权转到客户,收到货款、劳务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证,而认定的收入。
确认条件
基本条件
1、与收入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利用可靠计量时才能确认。
2、经济利益流入的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
3、经济利益的流入能够可靠计量。
基本账户
产品销售收入核算的基本账户设置为产品销售收入,该账户按产品类别及品种规格设置明细账。该账户核算的内容是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工业性劳务等所发生的收入。该账户贷方登记实现的产品销售收入、工业性劳务收入;借方登记销售退回的价款、销售折扣与折让款;期末将本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
账务处理
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
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企业应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加上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确定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应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交纳的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金额,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应交资源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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