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点典】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子女的抚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案情1: 2010年1月,张三和李四登记结婚。2011年4月,张三和李四的儿子出生。2018年10月,张三和李四协议离婚,约定儿子由李四抚养,张三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至儿子年满18周岁。2021年5月,李四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儿子由张三抚养,李四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至儿子年满18周岁。张三和李四离婚后均未再婚,双方收入相当,均有固定居所和工作。法官征询了儿子的意见,儿子表示要求随父亲张三共同生活。 问:法院会判决儿子随谁共同生活? 答:判决儿子随父亲张三共同生活。 对年满8周岁的孩子抚养权发生争议时,应当听取孩子本人意见。李四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时,儿子已10周岁,具有一定的认知水平和判断能力,且明确表示愿意随父亲张三共同生活。在张三和李四条件相当且无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下,变更抚养权并不会对孩子造成不利影响及生活困顿,应当尊重孩子的意愿。因此,法院会支持李四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判决儿子随张三共同生活。 案情2: 2010年1月,张三和李四登记结婚。2011年4月,张三和李四的女儿出生。2018年10月,张三和李四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张三抚养,李四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至女儿年满18周岁。2021年寒假,李四接女儿至李四男友的出租屋内过春节。开学后,李四未送女儿回张三家,女儿继续与李四住在李四男友的出租屋内。2021年3月,李四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女儿由李四抚养。张三和李四均有固定工作,但张三收入远高于李四,张三自有住房,且距离女儿学校步行10分钟距离。李四无固定居所,与男友共同居住的出租屋远离女儿学校。法官征询了女儿的意见,女儿表示愿意随李四生活,也愿意随张三生活。 问:法院会判决女儿随谁共同生活? 答:判决女儿随父亲张三共同生活。 张三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均未降低,女儿自出生一直与张三共同生活,学校近在咫尺,生活环境具有稳定性和便利性。而李四收入远低于张三,居住于男友的出租屋,出租屋远离女儿的学校,若女儿与李四共同生活,女儿的生活环境将发生重大变化,不利于女儿的健康成长。虽然女儿表示愿意随任何一方共同生活,但是从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法院会判决女儿继续随父亲张三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