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年男子跳楼身亡,父母妻子为争财产打官司,财产到底归谁
父母是赋予我们生命的人,如果说这世间有什么事不需要理由来做,报答父母的恩情应当是首当其冲。父母在我们很小的时候给我们无微不至的照顾,成人后还要操心我们的婚姻大事。有些老人甚至为了孩子的婚姻和事业,掏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不曾考虑自己老了该怎么办。然而这样的恩情能换来什么样的回报呢?
近日,上海一名男子由于经济压力太大,所以跑到国外后选择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在他自杀前还立下一份遗嘱,表示自己死后所有的遗产都留给自己的妻子。但是男子的父母对男子的这份遗嘱表示怀疑,所以将自己的儿媳妇告上了法院。当前,法院对此案件审理后已经给出了答复。
据悉,自杀的男子姓吴,是一位投资理财行业的业内人士。吴先生自杀的原因与自己在理财投资时遭到重大亏损有关,在经济不堪重负的情况下选择了跳楼自杀。儿子自杀的消息吴先生的父母至今多无法接受,非常难以理解儿子为什么会做出如此极端的选择。
据吴先生的父母回忆,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妇在2009年完婚,结婚之后两人在上海买了一套房子,而这套房子的持有权为吴先生和妻子张女士共同所有。老人将自己毕生的积蓄都给了自己的儿子,所以儿子死后老两口没有留下什么钱。
据吴先生自杀前留下的遗嘱显示:自己自愿结束生命,与任何人都没有关系。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都归自己的妻子张女士所有,自己此生对妻子十分亏欠,只有来生再报答妻子的恩情。当一家人在料理完吴先生的身后事后,他的妻子张女士在变更上海那套房子的归属权时,则遭到了老两口的强烈反对。双方为了这套房子最终对簿公堂。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涉案房屋系吴先生与张女士共同所有,鉴于死者生前与张女士的关系为合法夫妻关系,所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在吴先生去世前的遗嘱中有明确表示,将自己的一切财产留与妻子张女士,所以这套房子理应归属张女士。
然而吴先生的父亲则认为,这份遗嘱的真假有待商榷,还存在诸多疑点。而且他们是吴先生的亲生父母,却什么遗产也无法继承,二人今后该如何生活?但是法院并没能回答二老的这个疑问,只是依照现有证据和法律程序,给出了财产归张女士所有这个最终判决结果。
都说,父母的心长在儿女的身上,儿女的心长在石头上,对于吴先生的父母而言这句话看来说的是非常正确。儿子在死的时候甚至在遗嘱中甚至对自己的亲生父母只字未提,只是表达了对妻子的愧疚。这样的遗嘱不知道吴先生是如何硬起心肠写下的,典型的有了媳妇忘了娘。
虽说中国人讲究死者为大,对死者应当保持尊重,但是这位吴先生的做法实在让人难以恭维。妻子与自己虽有肌肤之亲,却无血缘之情,即便自己对妻子心存愧疚也不该忘了将自己养育成人的亲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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