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引渡条约》于2010年10月,由时任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和意大利司法部长安杰利诺阿尔法诺在罗马正式签署。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意大利议会先后批准了该条约,确定2015年12月13日生效。中意双方有义务就腐败等犯罪协助对方调查取证、追缴犯罪所得,并相互引渡对方通缉的逃犯。
简介
2010年10月,该条约由时任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和意大利司法部长安杰利诺阿尔法诺在罗马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引渡条约》,2015年12月13日生效。
意义
《中意引渡条约》的生效,标志着两国司法合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夯实了我国和意大利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的法律基础。
主要应用
根据上述条约,中意双方有义务就腐败等犯罪协助对方调查取证、追缴犯罪所得,并相互引渡对方通缉的逃犯。实际上,中意双方已多次就个案开展司法合作。2015年,一名逃犯从意大利被引渡回中国。
背景
引渡条约的主要作用是通过我国与外国政府之间的合作缉捕外逃犯罪分子,并将他们移交给我国审判,司法协助条约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在调查取证方面开展国际合作,二是在返还赃款赃物方面开展国际合作。
中国外交部还将继续与其他部门合作对外谈判签订更多的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条约,并计划根据追逃追赃的实际需要增加新的条约种类,对于暂时没有通过国际条约建立追逃追赃合作关系的国家,中方也在积极争取通过互惠来开展合作。
截至2015年底,从1987年以来我国已经对外缔结了121项双边的引渡和司法协助的条约,覆盖了五大洲的66个国家。2015年4月正式启动的天网行动正是以这些条约为基础,截至11月底,行动共从境外追回738人,首次实现追回人员超过外逃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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