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炼(1507年1557年),字纯甫,号青霞。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明朝官员、锦衣卫。嘉靖十七年进士,除溧阳知县。因事左迁为锦衣卫经历,长官陆炳与严嵩友好。
沈炼为人刚直,嫉恶如仇,每饮酒辄箕踞笑傲。以“十罪疏”(指专擅国事、贪污纳贿、卖官鬻爵、妒贤嫉能、箝制谏官等十大罪状)弹劾严嵩,被处以杖刑,谪居保安州为民。沈炼在塞外,却仍以詈骂严嵩父子为乐,严嵩得知大怒。嘉靖三十六年,严世蕃遣巡按御史路楷和宣大总督杨顺设计诛除沈炼。恰逢白莲教教徒阎浩等人被捕,招供多名嫌犯,于是列上沈炼的名字。沈炼终因被诬为谋反而遭到杀害,两子同被害。隆庆初年,朝廷下诏,褒奖敢于言事者,特追赠沈炼光禄寺少卿,任用一子为官。天启初年,追谥忠愍。天下士人推崇其德,将他的作品汇编成《青霞集》。《明史》有传。
人物简介
沈炼(1507年1557年),字纯甫,号青霞,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幼聪敏能攻古文,汪文盛以提学副使校浙士,得其文惊绝,谓为异人,拔居第一,始补府学生。
嘉靖十七年(1538年)考中进士,历任溧阳、茌平、清丰县令,为官清廉,颇著政绩,为百姓所称道。但因其不阿谀奉迎,而秉性耿直,每每龇龉权贵,被贬职为锦衣卫经历。沈炼任官期间,屡次弹劾严嵩、严世蕃父子,上疏历数严党专擅国事,排斥异己,遍引私人居要地,吞没军饷,战备废弛,致东南倭患猖獗,北方俺答寇掠京畿等十几条罪状,要求严正典刑,借以纠正“人心纪纲,败坏难言”。沈炼以低微的职位与严嵩父子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但他的慷慨正义却触怒了嘉靖皇帝,不但当场受到呵斥,还被廷杖数十,贬至保安州为民。
沈炼携妻挈子去保安(今河北涿鹿)五年多,虽沦落草野,而发愤抗疏之心犹耿耿不能忘焉。保安系边境地区,当时保安州所属的宣大(宣府镇、大同镇)总督为严嵩干儿子杨顺。他谎报战绩,放纵士兵杀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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