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帮,台湾本省挂角头势力。成立于1961年,以台中市为势力范围,主要活跃于台湾中部等地。
前言
“大湖帮”正确名称应是称为“大湖仔”角头,因现今台湾警方为了方便分类,逐一将同地缘关系但不同势力的角头们统称为帮。
大湖帮并无组织型态,而是由各个角头大哥所带领的本地势力,只要隶属于大湖帮或在其势力范围内活动的黑帮份子,皆被称为大湖帮。大湖帮是历史悠久的本地势力之一,现今在台湾中部地区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历史
大湖帮最早发迹于台中市的福音街一带,当时福音街是台中市最繁华的风化区。邻近福音街的中华路与公园路交叉口,有个大水潭被当地称为“大湖仔”,在这一带发迹的兄弟被称为大湖仔,传闻大湖一名由此而来。
1961年,“辉哥”廖龙辉集结大湖众兄弟与当地地痞流氓,以“共御外敌,互不侵犯”为宗旨,正式成立大湖帮。大湖帮以收取各行业的保护费,并垄断赌博市场大肆聚赌收取抽头为主要经济来源,同时也充当某些要人的保镳。大湖帮借着聚敛的巨额钱财和恶势力,经常染指演艺界,争夺工程招标等行业。
1960年代,台中市中华路一带至今,一直是中部地区非常有名的热闹夜市,在那一带龙蛇溷杂,刀光剑影,喊杀喊打的场面经常出现,尤其是入夜后人山人海万头钻动好不热闹,因而“利头”相当可观,更有一个永远也扫不净的福音街风化区。当时在中华路一带活跃的“大湖派”、“十三鹰”、“五虎十九龙”等等兄弟,为争地盘常常杀得昏天黑地。
尤其与大湖帮同样拥有地缘关系的十三鹰帮,为抢夺中华路地盘利益,冲突更是最为严重。而后双方在小西湖桥上的冲突中,十三鹰的“阿华”遭大湖帮的“吟唛”林金铭砍断手肘,双方谈判以中正路为界划分地盘,西南边日新戏院一带划给十三鹰,东北边福音街一带划给大湖帮,双方井水不犯河水,相安了一段颇长时期。
1970年代198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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