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县公安局是库车县负责维护全县政治稳定的政府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公安部和省、市公安机关及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指示,部署和指导全县公安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建议。
(二)维护全县政治稳定,负责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及黑社会组织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三)负责全县各类刑事、经济案件和治安案件的侦破和查处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警务行动,协调和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
(四)依法管理全县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往来华侨、港澳台人员和入境我县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
(五)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六)指导和监督全县消防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建筑项目的消防审核、检查验收及实施火灾扑救工作。
(七)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法制教育工作。
(八)依法管理社会治安、组织治安巡逻与防范;组织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组织、经济保安队伍的建设。
(九)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实施来我县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警卫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警卫任务。
(十)负责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监督工作,协调指导县武警中队和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相关业务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全县的禁毒工作,侦察、查处、防范管辖区内种、吸、贩、制毒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三)依法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秩序。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察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全县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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