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682年),唐朝宗室,唐太宗第十四子,母亲杨氏原是齐王李元吉之妃。
贞观二十一年(647年)受封曹王,贞观二十三年(649年)赐实封八百户。高宗即位之后加满千户,先后被任命为授梁州都督,后历任虢州、蔡州、苏州三州刺史。
永崇元年(680年),因为和废太子李贤通谋,降封零陵郡王,流放至黔州。永淳元年(682年),在武后的授意下,被都督谢佑逼迫自杀。
景云元年(710年),将李明灵柩运回京师,陪葬昭陵,谥号”恭“。
人物生平
太宗幺子
李明生年史书未载,现仅能根据唐太宗第十三子赵王李福的生年判断,其最早生于贞观八年(634年)。
李明出生虽晚,但是其母却非常出名,而且颇具争议巢剌王妃杨氏,或者又称为齐王妃,是唐高祖李渊第四子齐王李元吉的正妻;也就是说,她同时是唐太宗的弟媳。
巢剌王妃出身名门,野史记载其非常美丽,在李元吉死后被唐太宗所宠爱。长孙皇后去世后,唐太宗曾经一度打算立为皇后。魏征因此进谏:“陛下的德行堪比唐尧虞舜这样的贤君,不可以为了像辰嬴这样的女子把自己拖累”,这才让唐太宗放弃了这个想法。
贞观二十一年(647年),李明受封曹王,贞观二十三年(649年)被赐实封八百户,同年高宗即位,实封加满至一千户。
宦海沉浮
显庆四年(659年),李明被任命为梁州都督,后来又被任命为虢州、蔡州、苏州三州的刺史,并被皇帝过继给巢剌王李元吉为后。
李明作为苏州刺史,因为经常不循法度,被他的长史孔祯时常劝谏。李明说:“我是天子的弟弟,怎么会失去王爵!”孔祯说:“不能仗恃皇帝的恩宠,大王就不遵守国家的法度,由此恐怕今天这样的荣位,不是大王所能保有的,难道大王没见过西汉淮南王的故事吗?”李明听后,十分不悦。后来李明的亲信对下人施暴,孔祯将其逮捕之后用刑杖打死。
就现有史料记载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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