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应芬(1873年1931年11月18日)清末民初历史人物,是中国国民党早期一位很有能力的组织家、活动家,国民党元老。字勷勤,亦作湘芹,生于广州府番禺县(现广州市越秀区东山寺右村),祖籍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早年留学日本,于1905年加入中国同盟会,先后参与广州新军起义、黄花岗起义、辛亥广东光复之役。中华民国成立之后,曾参加二次革命、讨袁护国、护法、东征、北伐等重大事件,为国父最重要的助手之一。1925年之後,历任广东省财政厅厅长、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长、文官长等职;1931年在广州国民政府的组建中,为中枢性的人物,在民国史上居於重要的地位。1931年11月18日因病逝世。
人生经历
自小在私塾读书,1902年考中秀才,1904年与朱执信、汪精卫、杜之林、胡毅生同时考赴日本留学,1905年在东京加入中国同盟会,追随孙中山先生参加革命活动。1906年毕业于日本法政大学速成科,升入专门部。1907年毕业归国后,历任广东法政学堂编纂、广东咨议局秘书等职。民国元年(1912年),广东都督府成立,古应芬任省核计院院长,时琼崖民军叛变,出任琼崖绥靖处总办,平之。次年,“二次革命”起,古应芬与胡汉民、朱执信等起兵响应。中华革命军兴,往来于马来半岛和港澳间,任筹饷联络。1917年后任都督府秘书,随孙中山参加讨袁护法运动。1922年6月,陈炯明在广州发动叛乱,古应芬速归见孙中山于黄埔永丰舰,佐治军书。数月后,去香港筹饷,接济各地讨陈军,是驻港讨陈办事处成员,开展筹款和联络工作,与邓泽如等联合策动滇、桂、粤等联合驱逐陈炯明出广州。1923年2月,受孙中山命,任大本营江门办事处全权主任,组织力量讨伐沈鸿英;3月,任大本营法制局长,继后任元帅府大本营秘书长;8月,随大元帅孙中山东征陈炯明,撰有《孙大元帅东征日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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