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隶属于河北省廊坊市,于西汉初年置县,地处京、津之间。古为燕赵之地,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取“崇尚文礼,治国安邦”之寓意得名。
幅员面积1037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5个国有农场、383个行政村,人口50万。年均气温11。8C,年均降水量594毫米。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地处华北平原中部,土地资源丰富,是华北人均土地资源最多的地区。
2019年1月25日,文安县入选2018年度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建制沿革
文安西汉置县,距今已两千余年。
周武王伐纣灭商,建立周朝。周分封诸侯国,召公奭被封为燕国(今河北北部和辽宁西端)君主,建都蓟(今北京城西南)。文安地属幽州燕国。战国时代,韩、赵、魏分晋自立为诸侯国后,文安地属赵国。
秦并六国统一华夏,把全国分成36郡,文安地属巨鹿郡,治所在巨鹿(今河北平乡西南)。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置文安县,当时的县治在今大柳河东侧(遗迹已堙没)。属渤海郡(在浮阳,今河北沧县东南)。明代郭子章所撰《郡县释名》载:(文安县)“以文安潭名,潭在县北一十五里。”据《读史方舆纪要》载:大业七年(611)炀帝征高丽经此,以其地处三河合流之处,诏令割文安、平舒二县置丰利县。县治设在今文安县城,属河间郡(今文安县城战国时已形成村落,名为“太阳”)。
唐贞观元年(627),以丰利、文安两县相近,遂省丰利入文安,县治由柳河东侧迁至原丰利县城。此即文安县城之始。从唐朝初期至中华民国时期,虽朝代更替,州、郡有别,文安县治驻地始终未变。
民国元年(1912),文安县属直隶省顺天府。民国三年,撤消顺天府,置津海道,文安县属直隶省津海道(治所在天津市)。民国十七年(1928),直隶省改称河北省,文安县属河北省津海道。
1938年,抗日战争爆发后,5月文安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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