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年,许百官春月旬休游宴,裴光庭奏用循资格,契丹可突干弑其王,逼奚众叛降突厥。
中国纪年
730年,唐玄宗至道大圣大明孝皇帝开元十八年
历史大事
许百官春月旬休游宴
唐代百官上班例假,每月三天(一、十一、二十一日),称为“旬假”。高宗永徽三年(六五二)二月规定“每至旬假,许不视事,以与百僚休沐。”开元十八年(七三0)二月,以国家富庶,公务趋简,许百官于春月(春季)旬休时,得自选胜地,自行宴乐。该月十八日,自宰相至员外郎,凡十二筵,各赐钱五千缗。玄宗有时御花萼楼,邀百官归骑留饮,迭使起舞,君臣同乐,尽欢而去。
复给京官职田
先是开元十年正月,收职田,每亩给仓粟二斗。其年六月又敕曰:“所置职田,本非古法,爱自近制,是以因循。事有变通,应须删改,其内外官所给职田地子,从今年九月以后,并宜停给。”然则近七、八年来,内外官职田地子并职田粟均巳停给。故十八年(七三0)三月另敕:“京官职田,将准令给受,复用旧制。”然此敕只限京官。外官职田仍未复给。
筑西京外郭
开元以前,长安九门、罗城郭门均经修筑。十八年(七三0)四月十三日,筑京城外郭(对皇城而言),九旬而毕。
裴光庭奏用循资格
先是,选司注官,惟视其人之能否,(惟才是选,不问其它)有的越级超迁,有的久居下位,有的已有出身(已取得做官资格),但二十余年得不到俸禄。又,州与县也不分大小远近,有的人当了大州大县官,后来却去当小州小县官;有的人先在离京畿近的州县当官,后来反而调到离京畿远的州县当官。这都是因为没有注官的制度。开元十八年(七三0)四月,吏部尚书裴光庭始奏用“循资格”。其法各以罢官若干选而集(谓罢官之后,根据各人“考选”的次数而累集到吏部),官高者选次一定少,官卑者选次一定多(照顾卑官)。选次一满,就可注官(注册授官)。按年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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