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1979年9月21日一1996年6月10日),内蒙古人,原内蒙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职工。
1996年呼格吉勒图因被认定犯有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2014年11月20日,备受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同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2015年11月11日凌晨5时,呼格吉勒图的骨灰被迁入离呼和浩特市区近30公里的陵园的新墓地安葬。
2016年1月31日,公布追责结果。
简介
呼格吉勒图,出生于1977年9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蒙古族,是“呼格吉勒图案”的当事人。1996年呼格吉勒图因被认定犯有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从案发到被执行枪决仅有62天。其本人及父母皆表示此案乃是冤案。后因涉嫌“2。25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于2005年10月23日被捕的赵志红供认1996年该起强奸杀人罪为其所犯并可验证,证实十年前呼格吉勒图案乃是冤案。此案后经湖南都市电视台、凤凰卫视等中国国内外多间新闻机构报道,但直至2014年11月才开始重审。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并向其父母送达了再审判决书。
疑案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夜班休息时,听到女厕内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赶往女厕内。而当他赶到时,呼救女子已经遭强奸后扼颈身亡。随后呼格吉勒图跑到附近警亭报案。48小时后,当时负责该案件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和办案人员认定,呼格是在女厕对死者进行流氓猥亵时,用手掐住死者的脖子导致其死亡的。而唯一“有力”的证据就是呼格指甲里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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