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职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现代民主政治是以责任为基础的。作为行政职权的享有者的行政主体,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承担一定的义务,以对赋予其权力的人民和国家负责。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变化。
法律特征
1义务性;
2法定性;
3强制性;
4伴随性。
主要内容
第一,依法履行职务、遵守权限规定。行政主体所享有的职权必须有法律规范的明确规定,行政主体必须按照法定职权,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履行职务。
第二,符合法定目的。行政主体的一切行政管理活动,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并且,都必须符合法定目的,遵循合理、适当的原则,避免不相关因素的干扰。
第三,遵循法定程序。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公开、公正理念的不断深入人心,现代国家中的一切行政活动,除实体上合法、合理外,还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程序上合法、合理。
具体要求
1履行义务,不失职;
2遵守权能和权限,不越权;
3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不滥用职权;
4注重证据,合理认定事实;
5正确适用法律,避免适法错误;
6遵守法定程序,防止程序违法;
7遵循合理原则,避免行政不当。
主要来源
1法律直接规定的行政职责。
2。法律间接体现的行政职责。
3。先行行为引起的行政职责。
4。合同引起的行政职责。
5。行政规定引起的行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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