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宝案》,琉球国古籍,是记载古琉球国与周边国家来往文书的历代宝案。此书以汉字书写,共分为三大部,涵盖琉球史实年代起自1424年(琉球国王尚巴志三年,中国明朝永乐二十二年),迄于1867年(琉球国王尚泰二十年,中国清朝同治六年),前后共计444年。因为这批文书是琉球国王府行政与经济贸易上无比重要的文书,因此编辑成册后,名之为“宝案”,就是指“非常珍贵的历史文献资料”。
简介
《历代宝案》是琉球国首里王府的外交文件,后经琉球王室委由当地学者加以整编编纂而成,是记载琉球国与周边国家来往文书的历代宝案。此书以汉字、汉文书写,共分为三大部,前半段共记载14世纪至17世纪期间琉球王国与中国以及其周边国家如日本、暹罗(现在的泰国)、土耳其、马六甲王国、苏门答腊、爪哇等国的外交贸易往来书信。17世纪初,因受日本幕府控制,该往来外交文件渐少,不过该书仍继续编纂汇集后半部,直至该王国覆灭为止。
1609年,为了害怕统治琉球的日本萨摩藩毁损该历史史书,加上火灾焚毁正本的教训,琉球国不但继续编纂该书,还秘密手抄全书内文数份,藏放该国多处。其中详细记载琉球国历史的最完整的宝案手抄本,1940年代间,辗转流于台湾大学。
写作缘由与背景
琉球与中国之开始外交往来是始于1372年。当时琉球国王为中山王察度,他派遣其弟泰期出使中国,并建立了朝贡关系。从此以后,大约每二年进行一次朝贡贸易,与中国建立源远流长的深厚关系。琉球国与中国之间的朝贡关系,除了向中国示好及减少可能发生的纠纷之外,作为中国的附庸国对琉球国其实有其经济利益。也就在此经济利益考量下,该国不但坚持频繁性的朝贡,还尊用中国的年号,使用汉字作为文书,派学生和使节到中国学习文化,并长年向中国进行朝贡,同时她也可像朝鲜、越南等其他朝贡国一样保持了自己的独立性。14世纪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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