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是指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同时发布的一项条例,且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值得关注的是。新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2005年。财政部先后发布了6批共22项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此外,对现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最终在2006年初构建起一套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体系。
具体准则
新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新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新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新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新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新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新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新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新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新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新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新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新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新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新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新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新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新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新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新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新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新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新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新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新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新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新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新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新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新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新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新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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