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4日,在上海市德育工作会议上,市科教党委和市教委联合颁布了两份“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文件《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简称“两纲”),它们打破了课内外的界限,串连起年级的脉络,勾勒出了上海德育工作的新格局。这高高竖起的两块鲜亮的“引导牌”: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让全市的青少年在思想道德的成长道路上认清了方向,踩准了步点。
两纲教育概述
以国家意识、文化认同、公民人格为主要内容的民族精神教育和以帮助青少年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生命教育从此纳入上海市基础教育中。充分挖掘学科教学中显性和隐含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青春期教育、心理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法制教育等专题教育形式、充分借助班团队活动、节日、纪念日活动、仪式教育、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课外活动载体,从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中提取民族精神和生命教育的要义,针对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在教学与活动中主动地、灵活地、创造性地、有效地加以落实,不断培育民族精神,提升生命质量。
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都对民族精神的弘扬和培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上海市将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青少年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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