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隶属河北省衡水市,地理坐标为东径11519至11540,北纬3814至3821。东接饶阳、西邻深泽、南交深州、北连安国与博野。安平县人民政府驻地安平镇,南距衡水市70公里,西南距省会石家庄91。2公里,北距北京、天津约250公里。土地面积505平方公里。辖安平镇、南王庄镇、马店镇、黄城乡、两洼乡、子文乡、大何庄乡、程油子乡共3镇5乡,230个行政村。2001年总人口32万,主要为汉族,另有回、壮、满、土家、俄罗斯、蒙古、达翰尔、瑶族等17个少数民族近400人。
历史沿革
春秋时,境域属鲜虞国。
战国时,县境初属中山国,后归赵国。
秦时属巨鹿郡。
西汉始置安平县,并于县治西南25里处角邱置谷邱县,均属涿郡。
新莽时,安平称广望亭。
东汉初,复安平县原名,并废谷邱县。建初四年(79年)隶乐成国。延熹元年(158年),安平初属安平国,后隶博陵郡,郡治安平城。统安平、安国、南深泽、饶阳四县。
三国魏时,安平仍属博陵郡。
晋时,于安平置博陵国。统安平、饶阳、安国、南深泽四县。
北魏、北齐、北周时,安平皆属博陵郡。郡治仍在安平县城。
隋开皇三年(583年)罢郡设州。安平改属定州,十六年(596年)更属深州。大业二年(606年)还隶定州。三年(607年)废州置郡,定州改为博陵郡。大业九年(613年)改博陵郡为高阳郡,安平仍属之。
唐武德四年(621年),安平改属深州,州治初为安平,寻徙饶阳。贞观十七年(643年)废深州,安平还属定州。先天二年(713年)复属深州。
北宋、金时,安平属深州。
元太祖十九年(1224年)废深州,安平改隶南平州,并为州治,领饶阳。太宗七年(1235年),南平州废,安平复隶深州。中统二年(1261年)改隶真定路晋州。
明时,安平县属真定府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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