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下辖县,位于呼和浩特市的南端,东南以明长城为界,与山西省平鲁区、偏关县接壤;西濒黄河,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隔河相望;北临古勒半几河与和林格尔县毗邻;西北方与托克托县相傍,整体位置处于“蒙、陕、晋”三省交界和“呼、包、鄂”经济技术开发区腹地。清水河县总面积2859平方公里,县境内居住有汉、蒙古、满、回等12个民族,2012年总人口14。3万。2019年4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清水河县退出贫困旗县序列。
历史沿革
因境内清水河而得名。清乾隆元年(1736年)设置清水河协理通判厅,光绪十年(1884年)改为抚民通判厅。民国3年(1914年)改厅为清水河县,隶属绥远特别区。1949年起,先后属萨县专区、集宁专区、平地泉行政区、乌兰察布盟管辖。
1949年6月,清水河县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属绥远省萨拉齐县专署管辖。
1954年,归乌兰察布盟管辖。
1995年,底划归呼和浩特市。
1997年,辖3镇11个乡,县政府驻城关镇。
2001年,撤销小缸房乡,并入窑沟乡;撤销盆地青乡,并入杨家窑乡;撤销桦树也乡,并入单台子乡。调整后,清水河县辖2个镇、9个乡:喇嘛湾镇、城关镇、小庙子乡、窑沟乡、王桂窑乡、北堡乡、暖泉乡、单台子乡、杨家窑乡、五良太乡、韭菜庄乡。
2006年,撤销小庙子乡、杨家窑乡,将小庙乡原管辖的行政区域整建制和杨家窑乡的6个村(大湾、杨家天、韩庆坝、石湾子、西山沟、孔读林)并入城关镇;撤销五良太乡,将其原管辖的行政区域整建制并入宏河镇;撤销单台子乡,将其原管辖的行政区域整建制并入窑沟乡;将杨家窑乡的6个村(盆地青、三岔河、座峰、朱毛草、七冬沟、对九沟)并入韭菜庄乡;撤销暖泉乡,将其原管辖的行政区域整建制并入北堡乡。...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