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意识是公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社会中的具体体现,是公民在社会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随着我国社会进入转型期,本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民社会责任意识在许多方面、许多领域却出现了严重缺失现象,导致了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的显露和激化,也对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因此,如何培养和提高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已成为和谐社会构建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
含义
公民社会责任意识是公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社会中的具体体现,是公民在社会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随着我国社会进入转型期,本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民社会责任意识在许多方面、许多领域却出现了严重缺失现象,导致了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的显露和激化,也对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因此,如何培养和提高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已成为和谐社会构建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
缺失主要表现
公民社会责任意识的缺失,必然导致社会产生各种消极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出现往往通过人的社会行为表现出来。人的社会行为是通过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产生的,公民社会责任意识的缺失也主要表现在这三个方面。
(一)人与社会关系方面的表现
1政治领域。官本位思想严重;滥用公共权力,把公共权力作为满足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的手段;法律意识薄弱,情大于法观念盛行;在其位不谋其政。
2经济领域。生产活动的短期化现象严重,重复生产,重复建设,生产规模主要考虑经济利益;忽视消费者利益,产品质量粗制滥造,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企业之间恶性竞争。
3文化领域。文化产品数量大增,但质量下降;作品精品少,重复,剽窃,盗版侵权,制黄贩黄的现象时有发生。
4思想道德领域。公民的思想道德水平严重滑坡,机会主义、拜金主义、重利主义盛行;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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