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族大学(XizangMinzuUniversity)位于渭水之滨的古都咸阳,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一期入选高校,华东师范大学对口支援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是西藏和平解放后党中央在祖国内地为西藏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学校。前身为1957年中央指示创办、1958年9月开学的“西藏公学”,是西藏和平解放后党中央在祖国内地为西藏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学校。1965年4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4月28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藏民族大学”。
截至2017年9月,学校有渭城、秦汉两个校区,并在拉萨建有实践教学基地,校园面积1149亩;设有14个教学单位,4个硕士一级学科,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8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977名,有在校生10042人,其中研究生537人,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学生占50。
历史沿革
初创时期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和平解放后的西藏百业待兴,迫切需要一大批具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少数民族干部。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后,西藏上层反动集团极力反对西藏社会制度的改革。根据西藏斗争实际,为保存基本力量,培养民族干部,为今后的民主改革作准备,1957年3月,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邓小平同志主持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会议针对当时西藏的形势,决定西藏在内地办学。根据党中央的决定,西藏工委于同年6月开始筹建西藏公学。9月,学校正式定名为“西藏公学”。10月,中央批准将位于陕西省咸阳市的原西北工学院的校址转交西藏,作为西藏公学的校址。
1958年1月,经中央批准,中共西藏工委副书记张国华同志兼任西藏公学校长。9月15日,西藏公学在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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