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下辖的一个自治县,位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南部。西接绿春县,北连元阳县并隔红河与个旧市、蒙自市为邻,东隔红河与河口瑶族自治县相望,南与越南老街省及莱州省接壤,县城距边境直线距离7。5公里,拥有金水河国家一类口岸和十里村热水塘、马鞍底地西北、金水河隔界3个边民互市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面积3677平方公里,2010年人口35。62万人,世居着苗族、瑶族、傣族、哈尼族、彝族、汉族、壮族、拉祜族、布朗族等9个民族。2011年全年,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生产总值(GDP)234501万元。金平县风景名胜有金平勐拉温泉,西隆山自然保护区等。
历史沿革
公元前111年以前,今金平县境为傣族古国“勐达光”(汉译“哀牢国”)属地。
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平南夷为牂柯郡”,将势力伸入“勐达光”(哀牢国)属地设西随县;今金平县境属牂柯郡西随县。
公元225年,蜀汉将西随县划属兴古郡;今金平县境属兴古郡西随县。
公元420年,东晋灭亡,之后的宋(南朝)、齐(南朝)、梁(南朝)等中国内地王朝逐步退出云南高原,陈(南朝)代梁(南朝)后,中国内地王朝彻底放弃云南高原;今金平县境成为傣族土目自治领地。
南诏国时属通海都督府辖地。
大理国时属秀山郡大甸地。
元属临安广西元江宣慰司和泥路大甸地,明清属临安府建水州(县)江外十五勐十八土司地之一。改土归流以前,为建水勐拉刀土司、者米王土司、茨通坝李土司及勐丁张土司地。清雍正八年(1730)7月,临安府属迤东道;乾隆三十一年(1766)10月,临安府属迤南道;光绪十三年(1887)10月,临安府属临安开广道。
民国六年(1917)改土归流,设金河行政区,辖刀、王、李三土司地;设勐丁行政区,辖勐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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