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聋哑教育,一般指对盲人和聋哑人实施的教育。教育对象还包括聋、重听、弱视、聋盲等感觉器官有缺陷的人。中国1951年把盲聋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体系,设立特种学校。盲聋哑教育运用特殊方式和设备,如运用盲字、手语及直观教具、助听器等。
简介
历史上,无论中外,都曾有人对盲人和聋哑人进行一定的文化教育与
职业技能训练,使他们能自谋生计。其中有的人在受教育后还在文学、音乐、医术等方面取得了成就。但是专门的盲聋学校教育则是从近代兴起的。世界上第一所聋童学校(1770)和第一所盲童学校(1784)均建在法国巴黎。中国于清朝同治十三年(1874)在北京建立了第一所盲童学校。名为启明瞽目院。清光绪十三年(1887)在山东登州(今蓬莱县)建立了第一所聋校,名为启瘖学馆,后迁烟台。旧中国的盲聋哑教育十分落后,发展缓慢。至1948年中国仅有盲聋哑学校42所,学生2380人,教职员360人。学校不仅数量少,而且多设在大城市,为有产者服务,广大劳动人民和农村群众的盲聋子女无法受到教育。
发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逐步接管了私立盲聋学校。在19
51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的《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中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并应设立聋哑、盲目等特种学校,对生理上有缺陷的儿童、青年和成人,施以教育。”把盲聋教育纳入了国家教育体系,确定聋哑学校初等教育为10年制,盲童学校为6年制。1976年以后,聋校初等教育多改为8年制,盲校初等教育为5年制。有的学校试行9年或10年制的带有职业训练性质的初等教育;有的农业地区实行5或6年制的超龄盲聋青少年的扫盲和职业教育。部分地区还有3年制的盲聋初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如技术学校、按摩职业学校。到1982年,全国盲聋学校已达到312所,学生33673人,教职员工9235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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