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卫权(1968。1)男,江西省赣县沙地镇人。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本科,法学学士,在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常务副书记、高级合伙人、所执行主任,刑辩大律师。金融保险证券法律事务部部长。
获得的荣誉
自1996年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先后荣获了全国律师电视辩论赛初赛“最佳辩手”、江西省十大优秀辩护律师、赣州市改革开放30年优秀建设者、赣州2007年度十大经济人物、江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赣州市十大杰出创业青年、赣州市优秀律师、被赣州市司法局荣记个人三等功等十余项荣誉。是赣州市第三届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江西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负责人)、赣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常委、赣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赣州市青年联合会委员。担任了数十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法律顾问,代理了诉讼案件近千件,从未有过任何投诉。
社会兼职
赣州市第三届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务委员会委员、江西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江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员、赣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常委、赣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赣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赣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理事。
范卫权律师于1995年以江西省第二名、赣州地区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取律师资格,于1996年起从事律师执业。现担任赣州市委市政府法律服务组成员,兼任80余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各类案件近千件,执业至今未受到任何投诉。累计举办法制讲座500余场。1996年在江西省高院代理的某县交警行政诉讼案,其代理意见经省高院采纳并报最高院批复出台了一项新的司法解释。共为二十名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作无罪辩护获得成功。
专业特长
民商法、公司法、金融证券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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