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官,指古代少数民族王朝中的汉人官吏。
简介
hngun汉官
《元史祭祀志五》:“集贤院奏遣汉官,翰林院奏遣蒙古官,出玺书给驿以行。”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四章第一节:“在这样不同的经济关系基础上,夏国建立起所谓‘蕃官’与‘汉官’两套并行的政治制度。”
辽代的北南面官制度
辽代(9161125)是中国北方少数民族契丹族建立的政权。辽的建立,开创了当时一个重要的历史时期。辽的很多法律制度都对随后建立的西夏、金以及后来实现大一统的元、清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产生了重要影响,北南面官制度作为辽在法律和政治上确立的重要制度,被后世所借鉴,甚至在今天也有着它的启示作用。
一、北南面官制度的产生、构成及实行
契丹族在建立辽之前,实行的基本上是以血缘为纽带的部落联盟制度,而在经历了大贺氏和遥辇氏两个部落联盟时期后,契丹部族制度逐渐形成和巩固,民族共同体也逐渐形成。在建立辽之后,契丹族组织内部发生了质的变化,开始对内部进行整合。伴随着疆域的不断扩大,民族构成逐渐复杂,管理问题也随之而来。
在耶律阿保机建国称帝后,辽的疆域内已存在汉奚、室韦、渤海、女真等多个民族,如何统治这样一个国家,成为辽代统治者面临的棘手问题。北南面官制度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产生的。
北南面官制度是从中央到地方实行二重体制的双轨官制,“官生于职,职沿于事,而名加之。后世沿名,不究其实。吏部,一太宰也,为大司徒,为尚书,为中书,为门下;兵部,一司马也,为大司马,为太尉,为枢密使。沿古官名,分今之职事以配之,于是先王统理天下之法,如治丝而棼,名实淆矣。契丹旧俗,事简职专,官制朴实,不以名乱之,其兴也勃焉。太祖神册六年,诏正班爵。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国制简朴,汉制则沿名之风固存也,即“以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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