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通知明确了,全省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省级管理,统一为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四大项目。除上述项目外,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通知明年1月1日起执行。【来源:湖北电视台官方微博】 【来源:湖北电视台官方微博】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