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邹煦晨编辑张广凯】 3月29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威迈斯将科创板IPO上会,拟募资金额为13。32亿元。 这不并是威迈斯第一次IPO上会,早在2020年8月,中小板还未被主板合并时,威迈斯便IPO上会,但彼时发审委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中小板IPO失败后,威迈斯转战科创板IPO。但有意思的是,威迈斯本于2023年1月18日科创板IPO上会,但在上会前夕,威迈斯出现取消会议的情形,相关会议被取消。 那么,时隔2个月,威迈斯此次科创板IPO的结果又会如何? 取消摘要,数据来源:上交所 股东是第一大客户 威迈斯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包括车载电源的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电驱系统的电机控制器、电驱总成,以及液冷充电桩模块等。 2019年6月,威迈斯报送中小板IPO申报稿,并于2020年1月更新。彼时,威迈斯报告期为2016年至2018年以及2019年前三季度,其业绩十分亮眼。报告期内,威迈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57亿元、4。25亿元、6。16亿元、5。7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260。08万元、4155。66万元、7371。5万元、5355。87万元。 中小板IPO时业绩摘要,数据来源:中小板IPO申报稿 威迈斯亮眼的业绩,受益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汽集团)。2016年和2017年,上汽集团只是威迈斯的第四大和第五大客户,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只有9。01和8。89。但2018年,上汽集团一跃成为威迈斯的第一大客户,其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猛增至30。17。进入2019年前三季度,上汽集团也是威迈斯的第一大客户,其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仍高达29。55。值得一提的是,上汽集团通过两家参股公司深圳市同晟金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同晟金源)和扬州尚颀三期汽车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扬州尚颀)入股了威迈斯。2018年3月,同晟金源和扬州尚颀通过受让股份和增资等方式,合计以5500万元获得威迈斯的股份。 而这正是威迈斯2020年8月中小板IPO上会时,发审委关注的第一个方面。发审委要求威迈斯说明,公司获得上汽集团及下属公司订单与扬州尚颀、同晟金源合计持有公司7。93股份是否存在关联;上汽集团是否能够控制扬州尚颀及同晟金源;扬州尚颀及同晟金源入股公司后,公司与上汽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合作条件是否存在明显变化。 发审委质疑摘要,数据来源:证监会 中小板IPO失败后数月,威迈斯选择了新的券商进行了上市辅导。 2022年6月,威迈斯公布了首份科创板IPO申报稿。2019年至2021年,威迈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29亿元、6。57亿元、16。95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413。8万元、551。12万元、7504。31万元。 单看感觉还不错,特别是2021年的业绩十分亮眼。但如果结合中小板IPO申报稿数据便会发现,威迈斯2019年至2021年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635。99万元、866。92万元、6494。05万元,均低于2018年的7371。5万元。 那么,假如威迈斯彼时中小板IPO成功,投资者是否会面临上市之初便业绩变脸的情况? 业绩对比摘要,数据来源:两版申报稿 这个代持此前为何没发现? 威迈斯此次科创板IPO申报稿新增了一段代持信息。 即威迈斯持股0。45的股东万斌龙与自然人饶兵有诉讼纠纷。原告饶兵于2018年6月19日向被告万斌龙转账300万元,于2019年7月1日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约定饶兵向万斌龙转账的300万元用于双方共同投资威迈斯170。60万股股份,其中原告饶兵持有18。96万股股份,饶兵持有的前述股份由被告万斌龙代持。万斌龙承诺,如果威迈斯自2019年7月1日起两年内未上市,则万斌龙将饶兵投资额300万元全额保底返还给饶兵。 鉴于威迈斯自2019年7月1日起两年内尚未上市,万斌龙已向饶兵退还300万元投资款。但因饶兵与万斌龙就股权代持关系是否解除以及原始投资金额、代持比例、分红事项存在争议,原告饶兵向法院提起上述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万斌龙提供向威迈斯投资的原始财务凭证、后续股权变动涉及的相关资料,以及支付股权代持期间的所有股权分红款项。 截至威迈斯上会稿签署日,相关诉讼还在进行中。另外,威迈斯资料显示,万斌龙为威迈斯实控人的朋友。 这里有一个疑惑,威迈斯前次中小板IPO时,关于实控人的朋友万斌龙存在代持的情况为何没有披露?彼时威迈斯及保荐机构是否尽责?以及饶兵为何需要他人代持? 截至2023年3月26日,威迈斯最新的财务数据为2023年1月9日签署的上会稿。上会稿显示,2019年至2021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威迈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29亿元、6。57亿元、16。95亿元、15。0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413。8万元、551。12万元、7504。31万元、1。25亿元。其第一大客户依旧是上汽集团,相关金额分别为2。12亿元、1。89亿元、4。59亿元、2。79亿元,占威迈斯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11、28。84、27。12、18。61。 值得一提的是,上汽集团间接持股的佛山尚颀于2021年3月通过受让的方式获得威迈斯的股份,佛山尚颀目前持有威迈斯0。69的股份。 这里有一个疑惑,威迈斯此前中小板IPO上会就被发审委询问,第一大客户为股东等问题。为何威迈斯还愿意接受上汽集团间接持股公司的投资? 虽然不知道原因,但截至上会稿签署日,上汽集团通过同晟金源、扬州尚颀和佛山尚颀间接持有威迈斯3。29的股份,比例没有超过5。所以威迈斯与上汽集团的交易并没有划入关联交易。 财务摘要,数据来源:上会稿 不过,整体口径来看,同晟金源、扬州尚颀和佛山尚颀合计持有威迈斯8。31的股份。资料显示,扬州尚颀和佛山尚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尚颀投资,其实际控制人均为冯戟。尚颀投资同时也是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捷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这家公司则是持有同晟金源49。52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显示,冯戟于1998年9月至2006年1月在上汽集团财务公司的财务部和风险管理部担任高级经理;在2006年2月至2011年3月在上汽集团的法律事务部担任律师;2011年3月至2017年7月在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并且同一期间还担任上海汽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兼合规风控负责人。企查查显示,这两家公司均为上汽集团旗下。 即持有威迈斯8。31股份的三名股东均与上汽集团前员工冯戟有关。 冯戟简历摘要,数据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 从收益角度来看,同晟金源、扬州尚颀和佛山尚颀的投资成本合计为7500万元。此次科创板IPO,威迈斯募投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为13。32亿元,发行不超过421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份的10。00。以此计算,威迈斯达到目标的估值为133。23亿元。考虑稀释作用后,同晟金源等3家公司手中股份的估值为9。96亿元,相较成本赚了9。21亿元,增值率为1228。04。 那么,这个超高收益率能否实现?